第 12 章(1 / 2)
最终,律师递给顾晓梦的合约大致内容是这样的,合约期三年,分成从之前的百分之二十上调为百分之五十,但是顾晓梦不负责助理化妆师及其他费用。千玺娱乐在接电影之前要征询顾晓梦的同意,顾晓梦有一票否决权,同时千玺娱乐也规定,顾晓梦每年拍的电影不能低于三,其他的内容条款不变。
“你帮我这么大忙,我请你吃饭吧?”
顾晓梦和律师走千玺娱乐的写字楼,顾晓梦提邀约,律师看了看时间,一脸抱歉的对顾晓梦笑了笑。
“拒绝女邀约是一件不礼貌的事Loading...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