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次,周成等人来到郴市,便是因为患者不服当地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——
即便是患者死亡了,但医疗机构只负担轻微责任。
其实啊,构成医疗事故必须满足三个条件:1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,也即违反了法律法规、诊疗常规;2患者产生了人身损害;3患者的人身损害是这些过错造成的。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。
这个患者虽然死亡了,但是据当地医学会的鉴定意见是,郴州第一人民医院在患者就诊期间,已经尽到了提供最大化医疗平的义务,最后仍然抢救失败,是不造成医疗事故的,可本着人主义,所以判定医院有了一定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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