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时的秦吏分为文法吏和武吏两,亭长要负责捕盗、治安,属于武吏,对个人武艺是有要求的,所以县尉才问他会不会“五兵”,要当亭长,至少得通一。对此黑夫倒是不愁,对自己的本事,他还是有信心的,不能给警校丢人不是?
要考察的除了武艺外,还有律令。
崇尚以法治国的秦,“事皆决于法”,南郡太守在去年发布的公文《语书》中对良吏、恶吏的区分标准之一,就是“凡良吏明法律令,事無不能也”,而“恶吏不明法律令,不知事”。
身为亭长,除了抓贼外,还要手持二尺木牍,向沿途民众普法,故不可不知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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