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志车,付了车钱,径直朝律师行里面走去。
这家律师行的创办者是大名鼎鼎的“香江法律教父”伍庭芳,此人也是香港第一位华人大律师,第一位太平绅士,兼第一位立法会华人议员。
如今过去多年,伍氏辉煌不再,但他的传说却依旧在香江法律界传。
至于这家律师行则是伍庭芳的徒徒孙宋兆伦先生开设的,为了纪念师祖,才取了这样的名字。
石志Loading...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