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17)(2 / 2)
我喜欢他,或者说他。
由于不能提及名字,我将对方称之为太先生。
我追了大概100年那么久,因为真的有一百年,然而我是个废,我没有一次馋对方身成功,到最后绝望的一百周目我选择自我了结。
我以为这就是终局了,直到我101次醒来,发现自己站在了某创造开的选秀节目上(划掉)。
如果真的是选秀节目就好了,第101次重生,我浑身打着赛克撑起身,身旁睡着某个身Loading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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