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的葡萄酒度数太,据说是制片人连云自己从国外带回来很昂贵的好酒。好不好喝梁函一都不记得了,他印象里只有两个画面,一个是他第一轮喝完,跑去卫生间成功催吐,另一个就是第二轮喝完,他用仅存的意识抢着买了单,没让路思琪这个介绍人破费。随后,其他关于酒后的记忆就都变得模糊而遥远。
反正他经常醉到糊涂,梁函从自己来开工作室以后都已经醉习惯了。他喝多了也能记得打车回家,偶尔醉得厉害,怕回家吐脏地毯,他就忍着来工作室睡一晚上。总之,都能对付过去。他毕竟是个男人,知自己喝醉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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