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从前把见面都想得太过理所当然,所以一旦没有理由再见了,反倒怀念起那些不曾在意的日。
以前很讨厌他叫我天天去社办,但现在却想念起社办的好了,直接放学,倒显得空虚。
虽然我还是不喜欢他要我帮忙过期的成绩单,但那些打打闹闹的时光,也是我现在想念的,可以有一个人拌嘴、说说话也不伤心几天。
可是这些真的是喜欢吗?还是只是一习惯?
习惯和喜欢,还是不能混为一谈吧?
所以喜欢一个人是什么觉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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