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春未暮》
作者:百酒狂宴
第一章 记得来时春未暮(一)……
熙宁十年,天大选。
陛忙于朝政,采选一事尽数由皇后。
三月初,殿中省派内常侍往京都京官及驻外二府、督、护、县官吏家中采择家人。合适者待选,不合适者留翠玉一块,意指可另行婚配。
五月末,初选结束,家人入皇城,居彩丝院,由尚仪局教导规矩。
六月末,殿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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