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志鸿看着被关上的法庭的大门,只觉得浑身发冷。而电光石火之间,他突然:“法官大人,我还有证据。”
说着他从兜里摸索了半天,摸到了一张纸。
“这是林晓给我写的字据,白纸黑字证明她同意以后归还抚养费。”既然以后要归还,他现在选择不给不也很正常嘛?
话音未落,就见法庭上的人都像看傻一样地看着他。
这不是正好证明他们父女关系不好、而且林志鸿没有尽到抚养林晓的责任了吗?”
如果父女关系好,孩干嘛还立这样的字据?
法官也觉得林志鸿太过不着调,他看向林
Loading...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