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名叫〈小雨〉,小雨却不是我的名字。我无庸再自我介绍,因为网路上太

详细了!

案发後我被少念法庭裁定「保护管束」!就如报导所说:我真的很後悔。因

为事件发生後,社会上非但没有人真心的想保护17岁的我,而是无所不用其极

的想从网海中把我找来,那觉像公然被脱光一样痛。

被判保护管束期间,我需定期回到少念法庭向保护官报到。保护官会要求我

看书,心得报告。

「叫我读书那简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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