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喜欢。”闫贺安给安浔描述,“首都这个天儿最适合骑行,偏凉一儿又不冷,空气贼好。在大街小巷漫无目的到骑,碰上个卖糖葫芦的都乐意跟你打招呼。”

闫贺安喜欢人多且的地方,能让他真切的觉到“活着”的滋味,而且是很用力地活着,不是过一天算一天的得过且过。

行尸走一样不断复制黏贴的日Loading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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