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,被告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。故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,请贵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。
辩护意见发表完毕。”方轶。
方轶虽然嘴上这么说,但是心里却不这么想,因为从这几年发生的电动自行车和老年代步车通事故来看,一旦作不当或者酒后驾车,电动车发生事故后造成的危害一不低于机动车。
但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,吃着谁就得向着谁,作为一名律师,方轶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,为当事人
Loading...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